建筑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,国务院支持绿色建筑发展
浏览: 发布日期:2021-10-11
02、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建设,山东推动绿建高质量发展
近日,山东发布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执行《绿色建筑设计标准》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的通知》。要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应依法全面执行《绿色建筑设计标准》DB37/T 5043-2021,并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要求。认真落实《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323号)规定,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,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,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。
03、住建部正式发布绿色建筑标识式样
近日,按照《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》(建标规〔2021〕1号)要求,住建部进一步完善了绿色建筑标识证书式样,增加了标牌式样,正式予以发布。
04、新建超低能耗建筑500万平米,《江苏省“十四五”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》发布
近日,《江苏省“十四五”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》发布。提出在城镇新建建筑100%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,打造一批品质优良、性能突出、特色鲜明的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,总面积达到 2000 万平方米。到 2025 年,新建超低能耗建筑总面积达到 500 万平方米,可再生能源替代建筑常规能源比例达到 8%。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50%,装配化装修建筑占同期新开工成品住房面积比例达到 30%。
05、《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》10月起施行,推进建筑行业转型发展
《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》今年10月1日起施行。该《条例》最大亮点是对绿色建筑实施范围、等级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,即: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,应当按照基本级以上标准建设;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,以及其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,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绿色建造方式,并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。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。
06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1.75亿平方米,湖北印发《湖北建筑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
到2025年,全省城镇新增节能建筑面积2.42亿平方米,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升15%;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100%;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.75亿平方米;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面积2000万平方米;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50%。全省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3.65亿吨,预拌混凝土供应量3.45亿立方米,预拌砂浆供应量1400万吨。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比例不低于93.5%,在城镇建筑的应用比例不低于97%。
07、北京市朝阳区要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100%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!
9月9日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印发《北京市朝阳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文件明确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科技创新,支持引导在绿色建筑设计、绿色建筑建造技术、绿色建材产品等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。鼓励太阳能光热利用、太阳能光伏利用、地热能利用等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的应用。文件要求朝阳区所有新建民用建筑100%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,其中,北京商务中心区(CBD)、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、中关村朝阳园及奥林匹克公园的新建公共建筑100%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。到2025年,建成一批高质量绿色建筑示范项目。
08、国务院:支持绿色建筑发展
9月12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》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。《意见》指明,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。发挥资源税、环境保护税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税费以及土地、矿产、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节作用。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,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,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,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、绿色建筑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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